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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美大学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发布日期:2023-03-27 作者: 访问量:

根据《集美大学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招生办(20231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原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1学院复试按照学校要求,选择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2.经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学院按照要求成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和督查小组,三个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办公室备案。

3.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在学院网站设立的研究生招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4.学院对参加复试的教师和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复试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做好复试试题的安全保密工作,所有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

5.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成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选用复试软件平台“随会”,并提前组织考生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6.学院复试小组负责制定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内容将全面考察考生既往学业、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

7.切实增强服务意识,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及时、主动、准确发布考试招生相关信息,解答回应考生咨询关切,确保复试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三、复试资格审核

考生须以报考时的信息为准,在复试前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初试准考证。

2.应届生提供注册章齐全的学生证;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所有申请调剂的考生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3.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20239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4.考生情况调查表(可从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5.《集美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可从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6. 各招生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学院对上述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凡未按时间提交审查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基本要求

1.除推荐免试生外,拟录取的考生均须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要求,并参加复试考核。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因不足统考招生计划150%的,安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调剂差额比例为11.5

五、复试形式、时间、内容

1.复试形式

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统一使用“腾讯会议”平台对考生进行复试,考生操作规程另行通知。

2.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每个学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3.复试内容和要求

网络远程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外语听说能力(15)

由学院按专业学科特点以英语问答的方式对考生进行考核。

综合素质能力考核(25分)

对学生在本科期间参加社团活动、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活动、承担社会工作、思想品德、科研能力等情况综合考察。

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60分)

学科教学(音乐)和音乐(音乐教育方向)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内容:

采用主项加副项及考核学生片断教学三部分。主项和副项在声乐、钢琴、器乐中三选二,每项时间控制在5分钟之内,声乐选择美声或民族唱法,片段教学(从人教版或人音版的初中教材或高中教材自选一篇内容进行试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左右),专业项成绩占40%,片断教学成绩占40%,专业副项成绩占20%

考生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如遇见总成绩相同,考生按照复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列。

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并签名。复试过程须全程做好详细记录、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复试试题、复试提纲、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由各学院妥善保存备查,复试评分表(须有复试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复试记录本、录音、录像交由校招生办公室统一保存,保存期为三年。

专业基础和能力(技能)考核允许考生携带提前准备伴奏资料(不允许邀请他人现场伴奏)。

六、调剂

1.学科教学(音乐)全日制、音乐全日制、音乐非全日制第一志愿上线人数少于统考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接收调剂考生复试申请。

2. 学院根据国家、学校的规定制定调剂生选拔规则,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3. 学院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调剂时间、调剂基本要求,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4. 需要调剂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院将及时审核申请材料,并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决定是否通知其复试。

5.调剂生与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持同一标准进行复试。

6.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录取为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享受学校奖助学金。

7. 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和专业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申请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政策和我校基本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国家A区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七、录取流程

1.根据学院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校招生办公室。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拟录取考生名单以学院纸质盖章版为准。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照先后顺序排列,便于学校进行宏观调控招生计划时作为参考。

3.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 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应于510日前向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和《集美大学研究生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要求和承诺书可从招生办公室网站下载)。体检达不到录取要求的,将取消录取资格;考生提交的体检报告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的,将按规定予以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拟录取名单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校招生办公室网站上公布,接受广大考生的监督。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考生如有疑议,可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提出。

6.拟录取名单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校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7.新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填写《集美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八、招生计划管理

学院将自觉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认真完成招生任务。2023年学院拟招收全日制学科教学(音乐)考生10名,全日制音乐考生14名(含4名推免生),非全日制音乐考生10名。学校将根据实际录取进度对各专业的招生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进行信息公布。

九、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对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校招生办公室和相关单位协商解决。

2.校招办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录取复核,对不符合硕士研究生入学条件者,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3.在研究生复试录取期间学院督查小组将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校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4.学院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对违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5.学院规范考生申诉机制,畅通考生申诉渠道,设立申诉电话,并报送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对外公布,学院接到考生申诉应及时妥善处理。

6.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招生办公室在规定时限内均可接受考生的各类投诉、申诉,对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复议结果于5个工作日内反馈投诉人或申诉人。

7.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592-6183237(学院)、0592-6181580(学校纪委)、0592-6182393(学校招生办公室)。

其它未尽事宜按《集美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集美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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